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信不信

我們家老二Ben, 幾個月前送Pizza時被警察攔下給了張罰單, 我看罰款是$117, 我叫他趕快去付掉, 以後開車要慢點, 他去付錢時, 發現可以分幾個月付, 每兩個禮拜要付一次, 於是他每兩個禮拜去付$20.

上禮拜, 他換他車子的機油因扭反方向, 蓋子拿不下, 他再用力結果油箱開口處劣了, 只好換油盆, 因此他整整一個多禮拜沒車用, 我都要送他去上班, 上禮拜我就問他有沒有去付罰款? 他說沒車去, 我說我可以帶他去或他可開我的車去, 他不肯, 說遲幾天沒關係.

我不喜歡欠錢, 所以我很緊張, 我告訴Crystal, 她說他若沒付會被抓去坐牢(她隨便說說的), 我心想應該沒那麼嚴重, 但我還是照著Crystal的說法告訴Ben, 想嚇嚇他, 他說不會, 他說他都有按時付就這次晚一點點.

今早Tom去拿昨天的信, 進來叫我看一封信, 我說怎麼回事? 他說Ben要被抓去關, 我說為什麼? 他說Ben遲緩交錢, 我說他都沒付嗎? Tom說欠$67, 我鬆口氣, 那就是遲上禮拜的錢, 我問Ben有沒有錢? 他說有, 我說去全付清掉, 省的麻煩, 他說好, 我說這下相信我說的話了吧, 他不說話, Tom和他出去買油盆之前帶Ben去將餘額給付清了.

我偷偷問Tom, 警察真的會為了$67來帶走Ben? Tom說不會, 但若一直沒去付錢, 若開車被攔而他又沒去付餘額, 警察看紀錄就可將他抓起.

我跟Ben說, 以後你媽說的話你最好相信, 因我什麼都知道, 哈哈騙騙也好...我想Ben今天真有被嚇到. Ben的同學上禮拜送Pizza時也拿了張罰單, 我叫Ben告訴他同學趕緊去付掉, 我們今天都又學了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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