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日 星期日

陪審團(2)

今天審的事件是一位23歲的男子
因酒醉駕駛
但他並不覺得他是酒醉駕駛
因此被檢察官提告

他在零晨被警官攔下
警官說他看這位男子開的大卡車
在我們這的35號公路上
有向左壓到黃線
但很快又拉了回來
警官跟了他兩公哩的路程
他一共壓了三次黃線
但沒超過黃線
最終被警官閃燈叫停

男子很快就停車
順利將文件遞交出來
接著被叫出卡車被要求繞過車頭走到後面
警官說他拿證件時沒東掉西找的
下車沒手扶車
被要求金雞獨立30秒也沒問題
但被要求走想像中的直線時
他有往左斜了一下
還有被要求回轉身再走時
走法不對

最後被上手銬帶上警車
警車開去醫院驗血
驗血後說酒精成度有超過
但超過的不多
警官說男子上了車開始哭
擔心他的工作
會因此而沒了

我們在那從9:30到12:00
吃飯一個小時
1:00-4:00繼續辯論
接著我們被全部送回房間內

在那沒人開口說話
我憋不住
於是我第一開口說
我對他們說我的意見
我覺得第一條沒罪
第二條有罪

我說第一他的卡車很大一輛
如我先生開的也是大卡車
在大馬路上偶也會壓黃線
還有他金雞獨立30秒沒問題
他若真罪了
他絕對站不了30秒的
走直線我沒罪都不會走的很好了
加上他一定很緊張更不用說了
所以這一項我認為他沒罪

第二項驗血
我認為是應該需要驗第二次
但因驗出有高一點點
那就算有罪吧

當我說完
其他11人馬上友善攻擊
他們全部認為他有罪

我心裡想你們這些老土
到底有沒有聽懂法官說的話啊?
法官說了很多次
請不要將那男子當犯人看待
一切要看證據
但房間內的所有人根本不管證明
就說只要是被警官攔下有聞到酒味就是酒醉駕駛
不用去想其他的
他就是有罪
還說想想妳有可能在路上被他撞上而死....

我解釋又解釋
但他們根本不聽
於是我一個一個問
11個人全部說guilty on both counts
我知道我若不同意
那我們將出不了那個房間
最後我妥協了

在庭上我們要一個一個站起來說
輪到我時
我很想更改我的想法
想說not guilty on first count
guilty on 2'nd count
但我知道我若那樣說
其他人會氣死我
於是我仍說了guilty on both counts

回家路上很是懊惱
想我為什麼不堅持我自己的想法呢?
到家女兒說Tom打電話來問我到家沒
因沒想到會那麼的久
我到家都已快5點了
女兒的同學正好在我家
我將事情說給他聽
他說這邊的人根本就是很固執的
又很stupid的
哈哈....

Tom到家後要我快說給他聽
他說我是可以堅持我的選擇
法官會要我們再回去討論
直到統一
但若一直達不到統一協議
那案子就會流慘了
唉, it's too late.
不知那男孩會不會被關?
希望我做的是對的
想想若是殺人案件
那不是更恐怖了嗎?
還好我這次有被選
接下來三年我都不用做這服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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